李四驾车驶入李堡村后,李五从车上下车开车门时,正好撞上了骑着玩具车的6岁小丁,致其受伤,小丁遂将李四和李五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万元。5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2010年4月28日,李四驾驶轿车到李堡村南北方向自建路由北向南行驶到李堡村门口,李五下车开车门时与骑一辆玩具车的6岁小丁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小丁头部受伤,且留有伤疤。事后经事故责任认定,李四承担主要责任,李五承担次要责任,小丁无责任。小丁父亲认为因小丁年龄较小,此次事故给其精神上也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小丁父亲多次找到李四和李五协商赔偿事宜,他们不仅不予赔偿,且态度十分恶劣。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丁依法诉至法院。 (作者: 梁刚 田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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