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因另一个受伤矿工不满赔偿,煤老板遭举报获刑。
如果不是非法煤窑的工人因工伤赔偿谈不拢,气不过而检举,这个煤老板手里的陈年血案也许现在也不会浮出水面——矿工遇难后,为了逃避责任,他谎称死者是因车祸死亡,还伪造了车祸现场。5月13号,经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煤老板马安峰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刑1年,缓刑2年。
一起没谈拢的赔偿 不满工伤赔偿 工人举报矿难
开县的煤炭资源丰富,前些年常有人非法开采小煤窑,近几年在政府的强行禁止下才得以关闭,但仍有少数人铤而走险,偷偷招收农民工在高山陡坡上非法开采,马安峰就是一个“代表”。
吴明建(化名)是他招来的工人之一,2009年年底,吴明建在位于开县天河乡笔山村的非法小煤窑打工时受伤,经过多次协商,还是未能与马安峰达成赔偿协议。
一气之下,吴明建向有关部门举报了马安峰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矿上的人都了解”
吴明建说,2009年6月12日,矿工谭启嗣在该煤窑井内因瓦斯窒息死亡,是马安峰出钱“私了”的,马安峰还制造了摩托车摔死人的假现场,企图逃避调查。
吴明建说,这个“秘密”矿上的人都有所了解。
黑煤窑藏在悬崖峭壁中
今年2月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马安峰刑事拘留;2月9日,开县检察院将马安峰批捕。
根据当地村民的指点,检察官在重庆市开县与四川省宣汉县的交界处找到了马安峰的“黑煤窑”。这里山脉高大陡峭,煤矿井口处于悬崖峭壁之中,加上人迹罕至,不经熟人介绍,很难发现这里有煤窑井口。
事故前3个月才写保证书
“我所投资开办的非法小煤窑一定彻底关停”———这是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个月前,马安峰亲自向有关部门写下的保证书,落款时间是“2009年3月5日”。
原来,从2008年9月开始,马安峰等人就在离家不远的天和乡笔山村经营非法小煤窑,马安峰是该小煤窑的股东,并负责煤窑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
2009年2月20日,天和乡政府会同开县经委执法大队检查笔山村的非法小煤窑关闭情况时,马安峰的这家非法小煤窑属于关闭状态。
但是,同年3月4日,天和乡政府会同派出所再次检查时,发现该非法小煤窑又在进行生产。乡政府马上责令马安峰关停并进行处罚。当时,马安峰在《关停通知书》上签字画押,并写下上述保证内容。
此后,开县天和乡政府多次对马安峰的非法小煤窑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在开采就进行处罚,甚至炸毁,可马安峰还是一逮到机会就开挖。
2009年6月,马安峰等人趁政府检查之后,悄悄聘请工人继续开采。
一起隐秘的矿难
“我给钱, 你们下井继续挖”
事故中的死者谭启嗣就是在这次开采中被马安峰招至“麾下”的。
事故前几天,下井工人谭启嗣和石某、夏某在井底离产煤区不到300米时,发现通往井底产煤区的路被周围垮下的石头堵住了。3人向马安峰汇报井下情况,马安峰听后觉得井下有山石垮塌是正常事。“我给钱,你们下井把垮的地方推了继续挖煤。”
6月12日,谭启嗣等3人再次下井。来到垮塌处,谭启嗣到楼眼处去拿斧头下来砍木料,石某和夏某一起用篮子将垮下的石头朝运煤的车上装,装了几篮子后仍不见谭启嗣出来。
石某再次下井,走到楼眼处时感觉呼吸困难,而谭启嗣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石某拖不动谭启嗣,连忙喊人进去帮忙,此时谭启嗣已因瓦斯窒息而死。
遗体抬到摩托旁伪造车祸
“谭启嗣出事时,我到四川省宣汉县出差去了,是下午接到电话后才赶回煤厂的。”这是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马安峰反复强调的。
马安峰知情后,叫人找来一辆摩托车,推翻在煤矿的公路坎下,又指使工人把谭启嗣的遗体抬到摩托车旁边。“大家千万不要乱说。”做完了这一切,他特意叮嘱。
本想向死者家属隐瞒事实
一切妥当后,马安峰叫人通知了谭启嗣家人,说谭启嗣在厂里骑摩托车摔死了。谭启嗣亲属伤心之余还是忍不住表示了怀疑。见瞒不过谭家人,马安峰等人悄悄告诉了他们事故的原因,“我们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防止政府知道真实情况,追究责任。”
经协商,马安峰最后和谭家人达成协议:矿上给32.94万元,家属不在厂里扯皮,对外要统一口径,说谭启嗣是因为自己骑摩托车摔死的。
煤老板被判刑1年
马安峰被关押3个多月后,开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安峰在负责非法煤矿生产中,因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马安峰负有直接的主管责任。认定马安峰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鉴于马安峰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方亲属的谅解,法院于5月13日判处马安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责任编辑: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