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民事诉讼 -> 内容  

因财产争执儿子咬掉父亲耳朵被判赔7万余元

作者: 杨柳 刘忠俊
  发布日期:2010-5-12  查看次数:1830  来源:中新网
 
 

     日前,记者从四川乐山沙湾区人民法院获悉,因财产争执,曾氏父子从口角发展成了相互扭打,儿子一怒之下咬掉父亲的一只耳朵。法院审理后判决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赔偿父亲曾某清经济损失77909.1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琦与被害人曾光清系父子关系,二人因门市财产问题产生矛盾。2009年9月23日,在父亲的住房里,父子俩因门市财产问题发生口角和抓扯。当日17时许,曾光清携带一根长1.58米的钢钎,来到股市街曾琦的住宅楼下,用钢钎将楼下楼梯口处的门锁撬开,进入楼内,来到二楼楼梯口处,曾琦也手拿一把高靠背的木凳站在二楼门口处与曾光清对峙。曾光清手拿钢钎朝曾琦打去,曾琦用木凳挡开后用双手抓住钢钎,与曾光清争夺钢钎,在二人争夺钢钎过程中,曾光清咬住曾琦的左手手腕和拇指,曾琦将其挣脱后,曾光清又再次咬住曾琦的左手手腕。此时,曾琦一口咬住曾光清的左侧耳朵,双方互相咬住对方不松口持续了约30秒,在相互撕咬和挣脱的过程中,曾琦将曾光清的整个左侧外耳廓咬掉。乐山科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曾光清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受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曾光清与被告人曾琦因门市财产问题产生矛盾,本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庭纠纷。但被害人为报复被告人,持钢钎闯入被告人住房,在被告人阻止时,先用钢钎打击被告人,后又咬被告人的左手手腕,其行为具有不法侵害性质。被告人曾琦在被害人咬住其左手手腕的情况下,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咬被害人耳朵制止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但其咬掉被害人耳朵,致被害人损伤为重伤的结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又是因民事纠纷引起的,且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主动交纳了部分赔偿款,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曾琦减轻处罚。但附带民事诉讼给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曾光清提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合理数额本院予以支持,营养费和交通费酌情确定为200元和100元,被害人曾光清闯入被告人住房先用钢钎打击被告人是本案的起因,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减轻被告人的民事责任。

  针对这起特殊的家庭财产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乐山市沙湾法院的法官在处理过程中没有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其它故意伤害案件,在开庭前多次召集父子俩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但父子俩对立情绪十分严重,调解以失败告终。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充分利用其父子亲情关系,继续对父子俩详细释明这起案件的法律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