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钱给“二奶”玩乐,四处找手下“借钱”(实为索贿受贿),但从来不还。日前,原(广东)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邱伙胜(2003年3月前曾任增城市委副书记)被广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邱伙胜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被“二奶”逼的。而此前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也称是在情人死缠烂打下才无奈索贿。彪悍的情妇,脆弱的贪官,正成为腐败新景。
“二奶”主动投怀送抱
邱伙胜认识韩某是在1999年下半年,处于主动地位的是韩某。
当时,邱伙胜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韩某为了帮朋友调动工作,几经问询,最终从一个朋友的通讯录里找到了邱伙胜的电话,随即主动打电话跟邱伙胜联系,说了些仰慕之类的话,还希望见个面。邱伙胜听出了弦外之意,便同意见面,两人把地点选在一处西餐厅。
见面之后,两人“情愫”渐生,电话往来频繁。仅仅数日后,邱伙胜到广州办事,便把韩某约在华泰宾馆,与之发生了关系。
韩某没忘朋友找她办事的事情。2000年初,她就把这事跟邱伙胜说了。邱伙胜当时让韩某不要理这件事,并问她是否缺钱用。韩某说她想办理移民需要些钱,没说具体要多少,邱伙胜在第二天就拿了23万元在增城宾馆给了她。
韩某的自此成了邱伙胜的“二奶”。邱伙胜告诉韩某,要循规蹈矩地跟着他,平常不要打电话给他,不要再帮人家办什么事,不要影响他的工作和家庭。韩某一一答应。
以肚威逼贪官拿出50万
显然,邱伙胜给的23万并不能让韩某满足。
2001年中,韩某给邱伙胜打电话,称自己有了身孕,并直接来到邱伙胜的办公室找他。邱伙胜很害怕,问韩某到底想怎样。韩某当即表示,想出国,还想给邱伙胜生下孩子,需要大概50万元。3天后,邱伙胜如数送给韩某50万元。
但韩某并没有出国。到2002年中,她又打电话给邱伙胜,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两人争吵了一通,邱伙胜表示不想再和韩某见面,要分手。韩某表示:“分手可以,但要补偿”。邱伙胜从一个信封里拿出3万元人民币,递给韩某。“想用3万元摆平这件事,起码也要加多一个零吧”,韩某说完就摔门而去。
双方最终以25万元人民币“成交”,自此不再联系。
3年间,邱伙胜共送给韩某98万元。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法院查证邱伙胜共计受贿105万元。邱伙胜说,他之所以去“借钱”,完全是被韩某逼的。(鲁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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