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谈“中国律师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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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4-2 查看次数:3300 来源:人民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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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文字现场直播(从下往上看)
[于宁]:协会主要做哪些工作呢?第一、通过表彰推动大家。第二、我们有专门这样的组织机构,全国律协的工作委员会里面我们有一个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第三、在专业活动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从事专业活动。还有农民工的援助站,在全国大部分省都建立了农民工的维权网站。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全国队伍有七八千人,也是建立了一个网,给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妇女和其它弱势群体方面都有。 [16:19]
[于宁]:律师,国家没有编制,不给他发钱,同时他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他要生存发展,他的劳动要获得适当的报酬,要有代价,他的生存发展状况实际上也是很困难的,我们对律师要求的公益活动也有一个度,不能要求律师一味地做奉献,这对律师也不公平。但是广大律师从事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是非常好的。 [16:19]
[于宁]:协会是这样,做公益事业律师这个行业可能比一般的行业奉献更多,我可以负责任地这样讲。除了在道德方面的追求之外,塑造自己职业形象的诉求之外,做公益事业是律师很重要的活动,一方面使弱势群体得到了帮助,另一方面个人也受到了一次洗礼,或者净化了自己的灵魂。同时,律师在公益活动中也有副产品,知名度也会提高,律师必须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人脉资源,才有利于他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从事公益活动比其他行业奉献的更多。 [16:18]
[主持人]:咱们提起律师,人们往往会想起公平正义,我们协会也有很多公益律师,咱们协会在引导律师参与公益事业方面都有什么举措? [16:16]
[于宁]:这位网友讲门槛越来越高,是不是指的考试,因为现在考试不光是律师一个职业,如果获取了资格以后,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来说,我个人觉得并不难,你只要遵循我们的规定,经过一年的岗前培训,就可以达到这个。比较起来,世界各国的情况我都了解一些,哪个国家进入这个行业恐怕也不是很容易的,因为要对社会负责,懂一点法律知识,没有很好的经验来做律师,会坑害当事人的。 [16:16]
[于宁]:门槛是不是越来越高,这个说法我并不赞成。我们从2002年开始,实行统一的法律资格考试,在1998年以来,一直是实行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1986年在律师行业内也有过一次考试,这个行业的准入一直是设置的比较难的,当时说是天下第一考,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你提供的产品是服务性的产品,不是标准化的,你的知识和水准直接决定你的服务质量,人家没有办法从观察和考察中准确的知道你的能力,所以为了对社会服务和律师行业的负责,从行业准入开始就把好这个关,希望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在专业训练方面,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好的基础,接下来的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 [16:15] [主持人]:刚才于会长也讲了,咱们有很多的规范、培训,有朋友就抱怨说,现在律师的门槛越来越高了,是不是从另一方面说明咱们的律师行业准入机制越来越健全了? [16:13]
[于宁]:更重要的是维权,维权前面已经讲过了。另外,协会作为一个服务性的机构,作为一个代表机构,跟各个部门打交道,为我们事业发展,制度完善,协会要代表全体律师和国内相关的部门联系。比如最近我们和工商总局商量,能不能在将来公司设立的时候,除了验资以外也有个法律审查,这样企业进入市场以后,对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有好处。对外交往,代表中国律师的形象,参加双边、多边的国际会议等等。总之,协会工作还是很充实的。 [16:13]
[于宁]:因为我们有一个要求,律师是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社会服务的,必须不停地学习,老话讲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全国律协有一个要求,继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每个执业律师一年至少40个小时的继续教育。进入行业以后,有岗前教育,我们规定有一年的时间和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和11个月的在事务所实习,有一整套的考核和检查的办法,还有一整套的教材。 [16:12]
[于宁]:在行业管理方面,规则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我们的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了,三个方面:一是组织结构方面,比如我们的章程,各级组织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活动内容、要求、规范。二是职业道德的规范,行为规则,包括在维权、惩戒方面的一些规定。三是业务规范,业务规范相当多,各种各样的业务指南。前天我参加联席会议的专业委员会的时候,有一个统计,这两三年制定了十几部业务方面的操作规范,操作规范很重要,不光是规范我们专业人员的行为,同时也是帮助大家提高专业水准的一个重要的方法,我们每年还有培训工作,跟规范相结合的就是培训,既是规范行为,也是给大家提供服务的。 [16:11]
[于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义上是17万人组成的一个集合体,狭义讲,我们往往指它是服务机关,管理机关,包括我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以及我们的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等。那么,既然大家信任你,选出你来,我就当好这个麦田的守望者。我们做了一些什么工作呢?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来的,我们协会有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等许多职能,这是最基本的。协会的职能大家都可以从我们的工作网站查到,那是非常充分的。 [16:11]
[主持人]:我们也感谢您做客人民网。咱们在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协会在完善律师行业的管理规范,健全行业自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16:09]
[于宁]:这几年大概有这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和我们国家的司法机构,特别是最人民高法院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工作联系,在这方面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同志曾经讲,全体法官一定要把保障律师执业作为法官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任务,维护律师的权益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第二、我们自己律师维权的体系。第三、得到媒体的帮助,这方面我们国内主要的媒体和律师协会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今天借这个机会,感谢人民日报、人民网,以及其他长期以来支持我们律师工作的,支持律师维权的新闻界的朋友们。 [16:08]
[于宁]:我们作为律师行业的服务者、管理者,协会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推动《律师法》的修订,推动法制制度的一些变化和司法实践活动中对律师权益的保障。在个案的维权方面,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像律师的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我们有一个维权的程序,一旦启动维权程序以后,我们会全力以赴做。 [16:07]
[于宁]:律师职业环境逐年变好,特别我们新修订的《律师法》,在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规定,这应该说是好的一方面。再一方面,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同志,对律师事业很关心很重视,为律师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机遇。但是,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嘛,一方面我们律师制度恢复的时间短,社会,包括公民之间,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理解还没有很全面,他总是希望对我有利的我觉得律师好,刑事诉讼也一样,如果给一个贪腐分子辩护,这个律师就坏了。还有更重要的,可能在有些个别地区,一些基层执法的机构人员,俗话叫“屁股指挥脑袋”,他也是从工作角度考虑,所以对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方面,还不够重视。 [16:05]
[主持人]:好,我也期待。于会长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律师的职业环境,中华全国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好,我也期待。于会长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律师的职业环境,中华全国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好,我也期待。于会长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律师的职业环境,中华全国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好,我也期待。于会长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律师的职业环境,中华全国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5:59]
[于宁]:现在来看,律师的参政议政虽然有所改善,但是还有待完善。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个状况会得到改变。 [15:59]
[于宁]:再一个,律师是一个知识群体,受的教育比较好,我们中国律师总体而言政治素质比较好,中国律师跟国外有一点不一样,纯粹从学校出来,经过训练做律师的人有,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公检法、军队,或者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的,政治上的素质也比较高。随着我们国家社会民主,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方面应该创造更多的条件。 [15:59]
[于宁]:第三、律师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他的职业天生就是代言人,他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不同层次的主体表达人家的诉求。可以给政府服务,也可以代表个人,而且律师的职业生涯中今天代表这个,明天可能代表那个,训练了他代表别人,表达别人诉求的时候,他会很专业,有他的独到之处。 [15:59]
[于宁]:第二、律师的工作和社会方方面面打交道,他对社情民意了解的比较深,对各种社会矛盾发生的原因,解决的途径,他也更容易去提出他自己考虑的方案,形象点说是“春江水暖鸭先知”,有些社会问题,社情民意的一些变化,律师最容易得到反映,观察能力强。 [15:58]
[于宁]:律师参政议政有什么好处?除了律师自身有这个诉求之外,我个人认为,律师参政议政对建立法治社会是非常有帮助的,为什么这么讲呢?这和律师的职业、属性和使命是有关系的,律师职业的特点是什么呢?第一、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应该说我们多数律师是有法律信仰的,律师在从事活动或者思考问题的时候,他的法律意识或规则的意识比较强,思维方法比较容易从法制轨道考虑,公平正义是一个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当然有时候也不是绝对的,但是总的一条,他应该考虑这个事情要按照规定、规则来办,律师这个职业培养了他有这样的素养。 [15:55]
[于宁]:这个问题非常有意义。首先,应该说我们党近几年来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创造条件方面,这个大前提是分不开的。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律师参政议政的诉求,现在越来越得到人民的理解。前年的“两会”换届以后,全国人大和政协都有不少律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国四级,一直到县,达到3000多人,应该说比起其他行业算多一点,但是我个人认为还是远远不够。 [15:53]
[主持人]:其实咱们于会长不但是律师协会的会长,也是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您能谈谈律协在引导广大律师参政议政,反映社会诉求方面所做的工作吗? [15:51]
[于宁]:在这方面,我作为会长,一方面看到我们的律师有这样的作为,一方面我也想呼吁各级政府部门,放手让律师来工作,当然个别律师把问题扩大化,甚至默认当事人采取过激的方式,那是个人问题。总体上讲,现在社会的一些焦点问题,热点问题中,律师介入比不介入好,有利于化解矛盾。除了我刚才讲最终纳入法制轨道,而且他容易得到人民的信任,这种例子太多了。 [15:51]
[于宁]:这是一个很形象的比方,应该说它还是很贴切的。律师的作用也不要夸大它,特别是在解决一些群体问题、焦点问题,律师所起的作用是很独特的,一方面律师不行使公权力,完全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社会服务,他能够恰当地替当事人表达诉求,能够把当事人的诉求最终纳入法制范围解决。特别是发生群体事件的时候,律师一般代表一方的当事人,但是律师也可以把双方的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节活动。所以,我们讲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一些积怨比较多的热点问题,律师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15:48]
[主持人]:非常感谢,刚才我们也谈到了律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许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有人说律师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和“减压阀”,您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15:48]
[于宁]:概括起来讲,律师在经济发展方面和社会发展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特别在刑事辩护,维护当事人公平的合法权益方面,律师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 [15:47]
[于宁]:其他,律师在一些专业领域,比如海商、海事,可以这样讲,没有律师法律方面的专业活动,是很困难的。 [15:47]
[于宁]:还有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企业的法律顾问。政府的法律顾问方面,帮助政府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律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问题,包括政府采购等等,还有政府处理上访问题。做企业的法律顾问,更不用说了,参加商业谈判,为企业做法律策划等等。 [15:47]
[于宁]:第四、服务“三农”方面,农村的种子问题,化肥问题,购销,综合讲包括“三农”中出现的一些农民工问题等等,都需要律师的服务。因为农民工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在这方面律师的作用也是很突出的。 [15:47]
[于宁]:第三、服务民生方面,包括我们的社区的服务,包括一般的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等等,不光是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这样的内容,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需求。第三、服务民生方面,包括我们的社区的服务,包括一般的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等等,不光是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这样的内容,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需求。第三、服务民生方面,包括我们的社区的服务,包括一般的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等等,不光是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这样的内容,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需求。 [15:47]
[于宁]:以往的时候,我们可能不重视,现在不注重法律可能会吃亏。第二、在改革开放对外贸易方面,律师发挥的作用是很突出的,几十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站在全球角度中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以至于美国现在都出现了Made in CHINA作用。所有的贸易、对外的投资,还有外资到中国来开办企业,都离不开律师。所以,中国现在走出去战略,律师在这方面活动的空间和余地会越来越大。 [15:45]
[主持人]:对,尤其近些年来,这种保障越来越重要。 [15:43]
[于宁]:概括起来讲,我国律师在经济活动中可以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政策调控方面。比如律师从事的企业的并购、兼并,在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设立,IPO的发行,募集资金都离不开律师的活动,还有在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时候,律师通过具体的活动,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调控的落实,会起到很好的帮助作用,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这方面律师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要是从大的方面讲,在国家知识产权的战略发展方面,律师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无论是商标、专利、著作权,特别现在网络媒体的出现等等,在这个方面律师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5:43]
[于宁]: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在哪里呢?比较突出的,特别是在我们国家提出了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目标以后,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要依法从事经济活动,我们的资源配置,交易,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再由行政的干预,或者领导的个人决断,我是讲在依法从事活动的主体中还有一个决策问题,但不再是政府直接越俎代庖从事经济活动,所以他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同样离不开法律服务。 [15:42]
[于宁]: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这么说一下。律师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最基本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律师行业的诞生跟诉讼是离不开的,但是近几十年来,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的律师业全球的发展状况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在经济领域、商业领域,从事咨询业的律师越来越多了,属于第三产业的现代服务业。所以,律师一方面承担着诉讼的责任,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从解答法律问题,做法律设计,做法律顾问,也有民事经济的诉讼,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 [15:41]
[主持人]:非常感谢。刚才您也说到了,律师在经济发展中会有很重要的作用,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律师这个职业,于会长能不能介绍一下律师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哪几方面的作用? [15:39]
[于宁]:事务所从最初的全国几十家到现在的15000多家,更重要的是这十几万律师在社会的生活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是我们在迈向法制化进程中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律师走到今天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接下来,我们还会讨论到律师制度的作用,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在法制建设中,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它会有什么样的作用,接下来我还会继续介绍。事务所从最初的全国几十家到现在的15000多家,更重要的是这十几万律师在社会的生活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是我们在迈向法制化进程中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律师走到今天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接下来,我们还会讨论到律师制度的作用,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在法制建设中,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它会有什么样的作用,接下来我还会继续介绍。 [15:37]
[于宁]:从体制上,律师最初是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跟公务员一样,属于政府雇员,经过改革,现在已经完全不占编制,不在政府序列内,但是他是自己择业,自己利用法律服务市场的劳动获取他的报酬,但是他自身的属性和体制上也发生变化。 [15:37]
[于宁]: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国家开始了走向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这是小平同志率先提出来,在中国要恢复律师队伍,到今年应该是31年,1980年我们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31年来,律师可以说从最初的几百人到今天的17万多人,这是人数的变化。 [15:37]
[于宁]:律师协会是1986年中央书记处批准成立的,但是我们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是1979年,律师协会严格意义上就是全体律师组成的一个共同体,一个行业团体。1986年中央书记处批准了协会的建立,协会就有了自己的管理机关,有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带领这个行业在国家法制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单纯讲协会可能还不够网友们了解我国的律师制度。我简单回顾一下,我们国家要说律师的话,在中国出现大概有一百年的时间,律师制度不是自然产生的,它应该是一个舶来品,晚清的时候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但是在整个旧中国,一直到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前,律师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不是太突出,律师制度还没有太完善。 [15:35]
[主持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请您介绍一下咱们律协的基本情况,以及这些年取得的发展。 [15:34]
[于宁]:各位网友,大家好!做客人民网我深感容幸。 [15:3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的嘉宾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就“中国律师行业发展”与网友互动交流。于会长您好,先跟网友打声招呼吧。 [15:33]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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