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健受贿案庭审现场 市一中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今日(8日)上午,重庆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彭长健在听完公诉人指控后,对受贿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01年至2009年,彭长健在担任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期间,接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人贿赂共计471.1065万元,高达467.5628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对此,彭长健当庭承认了收受钱财的事实以及不明来源的巨额财产,但对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出异议。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带着证据箱进入法院。华龙网发 李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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