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钓鱼执法”案调查结果 称应还原现场
|
发布日期:2009-10-21 查看次数:1744 来源:《广州日报》
|
上海浦东“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交通行政执法一事,因车主孙中界断指证清白引起了各界关注和争议。昨天(10月20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向外界透露,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0月14日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但是,该官方声明遭到了律师郝劲松的强烈质疑,被认为“非常草率”和“不负责任”。
浦东新区政府: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浦东新区政府表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阅了所有案件材料,包括孙中界的现场询问笔录和10月16日下午的询问笔录;乘客的现场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移送单、调查处理通知书、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调阅了孙中界在现场执法车上的讲话录音,10月16日下午孙中界在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的录像;约见并询问了孙中界和乘客。
经查,10月14日晚,由浦东新区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会同原南汇交警支队民警共13人,其中民警3人,按勤务计划,在辖区内的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约8时,在设卡检查中,由西向东驶来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车,执法人员即依法上前检查。经询问,该车从闵行区浦江镇召泰路驶抵该处,车上乘客一名,通过询问乘客,乘客承认是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再询问驾驶员孙中界该车有无营运证,回答没有。因此,执法人员分别将驾驶员孙中界和乘客带到停在现场的执法车上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当场依照法定程序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初步认定该驾驶员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并依法当场暂扣车辆,开具了暂扣、扣押物品凭证和调查处理通知书,当事人孙中界在三份文书上签字。10月16日下午3时50分,孙中界按照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又到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接受执法人的再次询问。
有关部门表示,如本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代理律师郝劲松:
正确调查需要还原现场
昨天下午,闵行倒钩案张军(化名)的代理律师郝劲松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海市政府责成调查到结果出炉仅仅过了三四天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没法查清真相,这种做法非常草率,这样的声明有些不负责任。他说,正确的调查方法需要还原现场,寻找目击证人。比如,乘客是在哪里拦截孙中界的车?是招手还是在马路中间拦截?是在什么情况下搭车的?目的地是哪里?有关部门说是设卡检查时初步认定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那么,当天一共拦截了多少辆车?是不是每辆车都有检查?如果不是,那明显就是有目的地栽赃式执法。还有,警方的询问笔录应该公开,怎么问怎么答应该与现场完全相同。 (记者 吴红林)
·清华教授:“钓鱼式执法”也必须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
·“钓鱼执法”,上钩的是谁?
·上海倒钩案律师申请“钓鱼”信息公开
·上海查非法营运内幕:罚没款5000万元背后有勾当
责任编辑:群言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
|
热门·图文 |
|
|
|
点击·排行 |
|
|
|
最新·发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