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送来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了!”8月4日中午,在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杜某自己家中,领到8000元民工工资的村民杜某握住河南宇萃律师所律师任留智的手,喜笑颜开。
2007年3月,卢氏县潘河乡上川村村民杜某和汤河乡叶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从叶某手中承包了某电站修建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后,叶某拖欠杜某民工工资2万余元。经多次讨要无果,杜某于2008年3月委托杜某河南宇萃律师所任留智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将叶某诉至卢氏县法院五里川法庭。杜某胜诉后,叶某不服上诉至三门峡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裁定卢氏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在卢氏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审理过程中,河南宇萃律师所任留智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技巧,从多方面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使杜某和叶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叶某自愿于协议达成后支付8000元,其余款项于2009年8月30日前付清。为了方便当事人,8月4日,办案法官和任留智律师冒着大雨后山体滑坡、河水突涨的危险,驱车来到距县城30余公里的原告杜永让家中,为他送去了被告先行支付的8000元工资。
编后话:构建和谐,公正效率是永恒的主题!律师为当事人维权应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细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知晓情理法的内在联系,真正达到维权的目的。这也是我们做律师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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