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在监狱里服刑14年没有听说妻子吴某提出离婚,刚被释放十几天就接到了离婚诉状,而且原告还主动承认有了第三者,被告只好开出了离婚赔偿23万的天价。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
原告吴某与被告唐某结婚至今已有23年。1995年被告因犯抢劫罪被判长期徒刑,在被告服刑期间,原告一直与第三者楚某生活在一起。今年三月份被告被刑满释放后,从邻近县的楚某家找到原告并把其带回家中。后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原告赔偿2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属事实婚姻。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进行调解,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本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故判决准予离婚。被告被判长期徒刑,原告在被告被判刑入狱后,没有提出离婚,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同居,因此,原、被告对夫妻感情破裂均有过错,因此,对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的辩论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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