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庭审现场 -> 内容  

昆明中院开审特大涉黑案 41名被告人涉9项罪名

作者: 王翁阳/文 魏文静/图
  发布日期:2009-9-26  查看次数:216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昆明中院开审特大涉黑案




昆明中院开审特大涉黑案


     中国法院网讯   9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蒋家田等41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长期在昆明火车站周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最终接受人民正义的审判。这是昆明中院近年来审理涉案人数最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涉黑团伙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被告人蒋家田以零星贩毒活动起家,逐步形成了以蒋家田为首,以杨菊芬、杨国应、蒋满英、蒋太来等家族成员和谢明祥等成员为核心的,从境外到境内购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蒋家田通过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资金,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随后,又将触角扩展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以违法犯罪所得投资旅社、茶室、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经济实体,并以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从事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追求更多的非法收入。同时,蒋家田大肆笼络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形式不同、手段多样的犯罪活动;邓建华在蒋家田开设的公司任职,并与蒋家田、冯军合伙开设“怡康茶室”;徐传忠、汪国洪(另案处理)与蒋家田合伙开设“汇丰休闲茶室”;熊腾才、卢鸿与蒋家田合伙开设“碧波轩茶室”,并在上述场所大肆进行诈骗和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胡超云、代晓军(另案处理)与蒋家田合伙开设“仁和饭店”、“三川饭店”、“便民饭店”,大肆进行以假币换真钞的盗窃活动;“小罗”(另案处理)与蒋家田合伙开设“汇丰旅社”、“合庆旅社”,多次进行色情敲诈犯罪活动;蒋家田通过邓建华居间联络,又纠集熊绍文、杨鹤松、蒋家俊、陈世超、李金祥等黑恶势力,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通过在网吧、游戏室等场所“看场子”、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成为执行“潜规则”的“地下执法队”,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逐步形成了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结构稳定、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家田、邓建华、熊绍文等41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