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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发布日期:2009-9-8  查看次数:1868  来源:律师网
 
 

 

    在律师圈,有很多同行认为,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委托人,而且,会找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和论据。

  笔者不想争辩什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办案心得和执业感悟,认为做律师就是做人,只有做人成功,做律师才能成功。律师没有敌人,所有的敌人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真要找出个敌人的话,笔者认为律师最大的敌人不是委托人,而是我们自己!

  作为律师,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是为谁服务的?我国的《律师法》规定的很明确:“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由此可知,律师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是依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这是其一;第二、律师的所有工作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委托人或受援人提供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的人员;第三、律师既不是商品的生产者,也不是商品的销售者,而是一名法律服务者,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或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或兜售法律服务,在为委托人或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在打造自己的品牌,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第四、律师的职业是律师,只能以法律为生,法律是律师的法宝,证据是律师的生命,事实是律师的眼睛,正义是律师的使命,律师是专门为委托人或受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的人员。

  作为律师,其次要调整自己的心态。

  律师既不是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救世主,也不是坐地分赃、趁火打劫的法律掮客。律师只是法律职业体之一,只是以法律为生的人,只是360个普通行业之一,只是以法律为操守的法律人。

  笔者不赞成给律师戴高帽子,因为律师的权利只是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说白了,律师的权利只是公民权利之一种,律师的权利只是私权利,而不是公权利。

  如果律师太把自己当回事,会“爬的越高,摔的越很”。因为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是委托人意志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只是为了实现委托人法律权利的最大化;因为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只是接受委托,以自己的业务、经验和品行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如:咨询、代书、仲裁、诉讼、见证和辩护等工作),通过无行的法律服务使委托人的权利有形化而已,所以律师是一个良心活,看不见、摸不着,全凭自己的诚信、良知和自觉。

  因为律师不是公职人员,不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公权利,这就导致了律师的权利是有限的,是与公权利对立的,是公民权利的合理延伸。律师要为委托人的利益奔走、呐喊,向公权利挑战、与公权利“赤膊上陈”,就注定了律师与公权利天生的对抗性和不对等性,就注定了律师要被公权利嫉孤立和报复......

  所以,律师必须有一个好心态:积极、乐观、自信、敬业、善待、仁义、感恩、敬畏、百折不挠、迎难而上、博学慎思、勤勉尽责、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廉洁自律。

  所以,律师必须时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付出、多学习、多适应、多超越、多交流、多合作。

  委托人就是我们的上帝,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律师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与委托人建立和谐的委托代理关系,多做事、多沟通、多交流、多包容。

  作为律师,再次要完善自己的能力。

  律师,是服务行业,作为服务行业,就避免不了竞争,为了赢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

  (一)律师要有完善的知识结构。没有完善知识结构,或者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是注定成为不了大牌律师的。律师作为法律之师、文明之师,吃的是法律这碗饭,天天与法律打交道,必须懂法律、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

  试想,一个对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一窍不通的律师,无论如何是打不好有技术含量的官司,更无法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适当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要有专业的服务领域。律师除了有完善的知识结构外,还必须有自己专业定位和专业特长。

  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在法律服务日新月异的特大城市,“万金油”律师已无用武之地。

  这就需要专家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满足委托人的诉求,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传统领域的专家律师有:房产律师、拆迁律师、婚姻律师、交通律师、医疗律师和刑辩律师等;高端领域的专家律师有:商务律师、知产律师、金融律师、证券律师、保险律师和涉外律师等。

  不同领域的专家律师,都必须有相当深厚的法律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不仅业务精湛、信用良好,而且明辨是非、勤勉敬业。

  能否把自己打造成专家律师?委托人能否享受到专业法律服务?这是律师和委托人不得不思考、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笔者认为,专家律师必须专心、专业、专一,专家律师是未来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头羊,也是律师领域的领军人物。市场需要律师,市场更需要专家律师,市场更需要有良知的专家律师。

  (三)律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众所周知,医生有医生的职业道德,教师有教师的职业道德,法官有法官的职业道德,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

  身为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除了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外,更要有高超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律师打动委托人的往往不是其高深的专业知识,而是其高尚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职业道德融入在律师文化之中,是律师思想之体现,是律师发展到一定境界所涌现出的一种爱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对委托事项的高度忠诚和极端负责。

  高尚的律师职业道德就要求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以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自觉、自愿地为委托人服务,把委托人交代的法律事务办好、办细、办实。

  优秀的律师首先想到的不是怎样预防或敷衍委托人,而是想着怎么把委托人交代的法律事务办好、办精、办细。把委托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做,委托人的事情再小,都比天大。

  对委托人心存感激、敬畏,严格自律、自勉,不断提高执业水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律师文化的传播者、推动者。

  办好每一个案子,多总结、多实践、多交流,把每一个案子,不管是大案子,还是小案子,都用心去办、用力去做,在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做一个有良知、有信心、有觉悟的中国现代律师。

  作为律师,最后要打造自己的品牌。

  律师,必须有自己的品牌,没有品牌的律师,是低头走路的行者,漫无目的,很难到达成功的彼岸。

  成功的律师都是有自己品牌的律师,也许你记不住他所承办的具体案件,但是,您却记住了他的名字;也许你忘记了他的容貌,但是您却记住了他的叮嘱;也许你和他擦肩而过,但是您却烙上了他的思想。

  律师,可以没有金钱,但是不能没有名字;律师可以没有名字,但是不能没有思想;律师可以没有思想,但是不能没有品牌。

  律师的品牌,就是自己的金子招牌,就是自己的生命;律师必须不断打造、持续经营自己的品牌,让自己的品牌熠熠生辉。

  律师的品牌就是律师的软实力,律师的软实力就是律师的命脉。没有品牌的律师只能是法律之过客、诉讼之技师,只有骨没有肉,只有躯壳没有灵魂。

  做律师,就做有品味的律师,就做有尊严的律师,就做有价值的律师,就做有品牌的律师,就做有思想的律师。

  律师不是因为有强大而有品牌,而是因为有品牌才强大。律师的品牌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律师的品牌不是想出来的,而是打造出来的。

  真正成功的律师,预防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真正优秀的律师,超越的不是别人人,而是自己。

  只有超越了自己,也就超越了别人;只有战胜了自己,也就战胜了别人。

  那么,所有的技巧只能显得庸俗和幼稚;那么,所有的语言只能显得苍白和无力;那么,所有的付出就会得到回报和实惠;那么,所有的品牌就会收获荣誉和尊严。

  律师,最大的敌人不是委托人,而是自己;律师要取长补短、三省吾身,把劣势变为优势,把敌人变为朋友,化腐朽为神奇,化干戈为玉帛,做一名业务精湛、品质优良、服务周到、行动迅速的律师!    

                                             责任编辑: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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