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律师文化 -> 内容  

一个青年女律师的告白

  发布日期:2009-9-7  查看次数:2459  来源:普法网
 
 

 

    今天,是除夕。外面,响着烟花和爆竹;家里,不时传来妈妈观看春晚发出的阵阵笑声。不知怎的,还是听着那首钢琴曲《 I believe 》,又来到这里。一个人问我,2009年有什么计划?我想,回头看看自己的路,重整思绪。
    从司考说起吧。大学的时候,做一名优秀的女律师是那个时候色彩斑斓的梦想。从未停止过。从未怀疑过。毕业后,为成就当年的梦想,辗转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助理。收入低微,地位低下。苦熬中,告诉自己:没有不可以!2005年,通过司考。2006年,做了一名实习律师。2007年至今,执业已一年零五个月。七年之间,短短两行字而已。但,其中的艰辛与苦楚,想必只有多次遭遇司考失败的人们才能体会。爱美的我,因为焦虑,头发掉得不敢去梳它;因为忧郁,荨麻疹肆虐无羁;因为无为,被人唾弃!但那个时候的我,每当夜幕降临,每当那个梦想时时在枕边萦绕,倔强的我,从未停止过。从未怀疑过。那时的我,驰骋在自己的设计的轨道中。航向,自己把握!
    我是律师。常会这样跟别人介绍自己。也常会这样告诉自己。现在的我,比起那时,没有了当年之勇。就在,当一个文盲兼法盲的顾问单位的老总无理地对你歇斯底里的时候;当一个道貌岸然的法官轻蔑地对你冷嘲热讽的时候;当一个庸俗不堪的客户高调地对你评头论足的时候;当一个视为至交的好友不屑一顾地评价你的收入的时候,我不知道,那个曾经怀揣着梦想倔强地踏上律师之路而如今已心力交瘁的年轻女人,为了那个大学时代的梦想,还要支撑多久……
    当然,现在的我,本色依旧!自信,充满活力,蔑视群雄,桀傲不驯。因为,我也满足过,欣慰过,快乐过。想起这些,我仍旧会像七年前那时的我,热血沸腾,激情澎湃。很多人问过我,做律师如何。我说:我爱我的职业。做爱做的事。
    如果有一天,我转行了。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如果有一天,我生子了。我会让他,延续那个大学时代的梦想……
    因为司考,因为法之光,他来了,而当炽热遭遇现实时,爱情已经在那个温婉而又凄迷的夜晚离开了……我走了,不会回头。
    写在2009年除夕之夜,写在执业生涯的第二个春天,写在激情荡漾,想他的今夜。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9.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