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一群众来信咨询:他表姐李女士在其丈夫死亡后一直抚养其 公公、婆婆,之后他表姐改嫁后仍一直赡养其公公、婆婆吃、穿用全部由他表姐供给。今年,他表姐公公、婆婆相继死亡,其公公、婆婆唯一的一个女儿霸占了其公公、婆婆遗留下的所有财产,问他表姐可否继承房产?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继承法》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继承法》贯彻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指出,“所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抚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提供了资助。本案中,李女士供给其公公、婆婆的吃、穿、用肯定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关于继承房产份额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应继承的房产份额。 法律服务热线:0398—7875000 0398—273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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