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吴老太到小汤山的九华山庄泡温泉,因救生员大吼一声,致其摔倒,经诊断为左腿髌骨骨折。出院后,吴老太基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遂将九华山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近10万元。8月19日上午10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本案。
原告诉称,2009年3月27日,原告到被告处泡温泉。10时左右,原告自康乐宫游泳池上岸,于游泳池南边行走。在上岸行走时,池边一位男性救生员忽然高声喊叫,原告受到强烈惊吓,加之池边地面湿滑,致使原告摔倒。造成左腿髌骨骨折,住院治疗共花费若干。2009年4月,原告出院,但仍需遵照医嘱定期复查、换药,并须于一年后进行骨内固定用钢钉、钢针的拆除手术。原告出院后,基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须保姆长期护理照顾。原告作为63岁的老人,由于长期伤痛及不能正常生活,致使精神健康严重受损,终日恐惧失眠、噩梦不断,故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共计98732.08元。
作者: 杨帆 责任编辑: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