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新法速递 -> 内容  

河南:发黄段子可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发布日期:2009-8-12  查看次数:1828  来源:人民公安报
 
 

     8月9日,河南省出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何处罚予以细化。今后,如果再给别人发黄段子进行骚扰,可被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标准》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以及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按照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苏银海)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几起年轻干部泄密案例,保护国家安全人
2. 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判决生效
3. 擅自用其它公司动漫形象开漫展被判赔款
4.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审判长答记者问
5. 录音笔跌落国家部委张某主动投靠叛逃时
6. 免费境外无线电设备?“新奇玩具”亦是
7. 骂客户快递员被辞 言行不当诉求驳回
8. 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未过户前能
9. 调查问卷下隐藏着陷阱
10. 无劳动关系的代缴社保约定无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