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律师文化 -> 内容  

黄 山 行

  发布日期:2009-8-9  查看次数:2682  来源:宇萃律师在线
 
 

 

                                                                             李啸东.作
 
戊子六月,吾随市档案考察团赴华中等地学习考察,首抵安徽,经黄山,便中一游,得览黄山云雾、奇松绝峰,归来虽逾数月,犹历历在目,特追忆小记之。
 
 
千里朝黄山,阴霾十万重。
夜宿黄山下,一夕风雨中。
翌晨欲登览,四望云岚浓。
九曲林中道,中巴呼啸行。
拔地一时起,缆车悬云空。
绝壁迎面来,群峰虚无中。
朝思暮想处,隐约黄山松。
玉屏出站来,不见玉屏峰。
 
 
百步云梯险,直攀入天穹。
辗转观象石,客松舒臂迎。
游人蜂拥至,倚松留倩影。
留连不忍去,再登光明顶。
手抚飞来石,疑之坠九重。
崎岖向北海,云卷听松风。
振臂仰天啸,放浪始信峰。
四顾云海间,不由豪气生。
 
 
吟哦林间径,信步白鹅岭。
云岚抚面过,松涛达天庭。
下行临深渊,云涛脚下涌。
悬石凌空出,留影扶栏惊。
盘旋上山道,林密不闻风。
步移景又移,二松立双雄。
游人齐仰望,偌大黑虎松,
令人意肃然,凛然将军风。
 
 
黄山有四绝,云海泉石松。
自地汲精华,向天沐仙风,
青翠秀黄山,奇松万不同。
伟哉大丈夫,扎根冈岩中,
挺拔迎风雨,铁骨炼铮铮;
秀哉奇女子, 曲枝如盘龙 .
吾今来会汝,朝天此心同。
 
不见真面目,往复意徘徊。
不意远云起,倏忽重雾开。
绝美群峰立,斜阳染云霭。
万客凝神望,悚然动心怀。
剑峰朝天挺,直指碧霄外。
万朵莲花山,千姿神工开。
摄影恐不及,匣中存山海。
天公终开眼,不虚此行来。
 
黄山何壮美,此意迟迟归。
无奈云又起,移步向山曲。
回望云涛处,青峰犹崔嵬。
下山石阶径,陡峭似天梯。
三万六千级,恨不轻身躯。
羡见挑山工,健步正如飞。
可怜两女士,倒退几欲跪。
此后数日里,腿痛人欲坠。
 
黄山五百里,浩阔气如虹。
汇聚九州山,俨然大盆景。
绝美示天下,为我中华荣。
未谋黄山面,久仰黄山名;
一览黄山姿,五岳入怀中。
不见黄山时,美景难形容;
黄山已归来,果然味无穷。
万古山河在,何时得重逢。
 
    作者现为河南省卢氏县档案局(馆)长、卢氏县史志办主任;卢氏县作家协会主席、卢氏县诗词楹联协会主席。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9.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