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26日电记者吴亚东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在社会形势渐趋平稳的同时,一些影响人心安定的传言仍不时可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中心25日就此发出通报表示,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社会上的传言不实,警方未发现有谣传情节的案件。 据新闻中心的通报,在经历“7·5”事件带来的沉痛创伤之后,在社会治安局势日益平稳之时,有人利用“7·5”事件在社会上散布谣言。例如:有人绑架汉族老人、妇女、孩子当人质;有人声称在窨井、某住宅中发现大量“7·5”事件被害人遗体;有人传言“7·5”事件中一些汉族妇女受到性侵犯等。经公安机关证实,以上言论纯属造谣。公安机关迄今为止没有接到过上述报警,在处置和侦办“7·5”事件和案件中也没有发现有上述情节的案件。 据介绍,鉴于当前社会治安情况好转并保持平稳,7月5日后乌鲁木齐实行的交通管制已于19日开始从重点区域全线管制改为部分路段定时管制(8时至24时全面通行),管制区内的大巴扎等商贸场所现已恢复正常营业。 新闻办公室希望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冷静思考,理性判断,不轻信谣言,不传播谣言,努力维护当前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责任编辑:群 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