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省十堰市兴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天志被杀案宣判: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凶手郑华江死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十堰市兴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原在该公司工作的郑华江因下岗等多种原因,与申天志多次发生冲突,逐渐对申天志产生不满。2009年2月23日上午10时许,郑华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匕首和一把弹簧刀,来到申天志办公室,持匕首朝其胸部、腹部等处连刺18刀,致申天志死亡。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十堰市兴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在该公司工作的郑华江下岗,为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并诉诸法院。2006年,郑华江向税务部门举报市兴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被查实,后郑华江被人打伤住院,郑华江怀疑是申天志指使人所为,遂对申天志产生不满,欲杀死申天志。2009年2月23日上午10时许,郑华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匕首和一把弹簧刀,来到申天志的办公室,持匕首朝申天志连刺18刀。该公司员工闻讯赶到现场,将郑华江制服,交由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带走。申天志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郑华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遂作出上述宣判。
作者: 余敬海 责任编辑:群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