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庭审现场 -> 内容  

喝酒生冲突杀死近邻碎尸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2009-7-20  查看次数:236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杀人碎尸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中国法院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同住一个小区的两个人因为在一起喝酒谈及往事而产生冲突,竟然发生了杀人碎尸案。北京一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杀人碎尸的马福生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住石景山区老山西的被告人马福生今年46岁,初中文化,无业。1994年12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2006年11月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1月4日刑满释放。

  经审理查明: 2008年7月17日晚,马福生邀请邻居周某(男,殁年36岁)到其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里的家中饮酒,饮酒中二人因谈及往事发生争吵,后马福生持酒瓶猛击周某头部数下,致周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次日马福生使用刀、锯将周的尸体肢解,并将碎尸块抛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等地。马福生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据被告人马福生供述:他自己好喝酒,和邻居周某一起喝过几次酒,二人没有矛盾。2008年7月17日晚上,马福生在家喝了不少白酒,晚9、10点钟和妻子苑某吵了架,妻子就离家出去了。马福生就出门又买了两瓶白酒,在楼下小卖部碰见了独自喝酒的邻居“小五”,也就是周某,马福生叫“小五”来到了他家喝酒。在马福生家,二人边喝边聊,喝了二瓶白酒还有啤酒,都喝多了。聊的过程中,周某谈到他曾打过于某,因马福生和于某是发小,关系挺好的,马福生就因为周某打过于某而生气,二人就互相骂了起来。按照马福生的说法,当时周某站起来打了马福生脸部两拳,在开门离开马家时,马福生从桌子上拿起一瓶啤酒,用啤酒瓶打周某的后脑勺。马福生发现周某死亡后,就把家门反锁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八九点钟,马福生起床后,怕事情败露,就外出买了一把菜刀和一把锯。回到家,马福生用菜刀、锯将周某的尸体肢解了,陆续将部分尸块和切下的肉扔在了小区的垃圾堆处,还开摩的将部分尸块扔在了野地里等处。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福生曾因犯罪二次被判刑,但不思悔改,仅因琐事争吵即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毁尸灭迹,犯罪手段凶残,人身危险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对于被告人马福生的辩护人关于“马福生的行为是在酗酒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下实施的,请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酗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马福生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悖,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马福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作者: 王文波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