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法治经纬 -> 内容  

假冒电视台工作人员诈骗 累犯不思悔改再入狱

  发布日期:2009-7-13  查看次数:1909  来源:中国法院网
 
 

 



                        假冒电视台工作人员行骗领刑


     中国法院网讯   因为没有工作,所以也就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能够“养家糊口”,刑满释放后,他再一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孙伏生诈骗案,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孙伏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判令孙伏生退赔人民币二十万五千六百元。

    今年40岁的孙伏生,曾用名凯晨,大学文化,无业。曾因诈骗及流氓行为,于1996年9月3日被劳动教养两年。曾因犯诈骗罪,于1999年8月1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07年11月间,孙伏生冒充天津市电视台工作人员、电视《血战丛林》剧组成员等身份,以帮助他人找工作、办理北京户口、上学为名,先后在北京市海淀区等地,骗取被害人叶某、冯某、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215600元。

    据孙伏生供述,他大概骗过7个人的钱,目的就是为了弄点钱花。他的《血战丛林》摄制组的工作证是其在中关村路边做的假的。而他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记录片委员会的公章也是假的,也是在路边做的。他做这些就是为了骗他们,让他们好相信。

    一中院审理认为,孙伏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是天津电视台工作人员、电视剧《血战丛林》剧组成员等身份,以帮助被害人找工作、办理北京户口、上学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作者: 李佳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