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日电 (记者李章军)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正迎来一个高潮。自今年4月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狠抓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工程。
郡县治,天下安。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亟待加强改善。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意见》,就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
浙江省纪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并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江西省各地市纷纷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抚州市委将《意见》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落实时间表,分期全面解决。
上海市纪委近期专门对全市各区县纪检监察系统情况开展调研,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关于加强上海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四川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目标措施。
河南全省已有131个县(市、区)纪委办案经费全部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增配办案用车。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有关干部职级、编制等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江苏省加强《意见》传达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工作。省纪委组织两个调研小组赴各地了解,就落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
天津建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天津市关于加强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标准、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
广东制定《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标准》,坚持人员装备经费向办案一线倾斜,办公办案装备建设向艰苦地区倾斜。出台了《关于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实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湖北省已在有关市县进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试点,就县级纪委书记排序、编制、干部职务职级待遇、经费保障和装备设施等问题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
湖南省纪委常委会集体专题学习《意见》和《通知》精神,强调要把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作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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