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刑事诉讼 -> 内容  

安徽淮南传销人员故意杀人案主要责任人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09-6-24  查看次数:1876  来源:新华网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传销人员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负主要责任的传销团伙成员刘志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其他传销成员刘庆云、蒋才付、王永、罗定波等人无期徒刑、15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才付、刘志平、刘庆云、王永、卿玉华、罗定波、黄伟、孙先海等人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一租房处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其中蒋才付是该传销窝点的总负责人。2007年12月14日下午,王永将其朋友钟双喜骗来从事传销活动,钟双喜不愿从事传销活动,坚决要求离开,蒋才付指使黄伟等人将钟双喜拘禁在该传销窝点。15日上午,蒋才付指使刘志平、刘庆云、王永、卿玉华、罗定波、黄伟等人对钟双喜进行看管说教,限制其人身自由。当天中午12时许,钟双喜大声呼救,刘志平、刘庆云等人将受害人按倒在客厅地上,受害人竭力反抗并继续呼救。蒋才付得知后,指使刘志平、刘庆云等人将钟双喜抬到女生宿舍内,阻止其呼救,黄伟、孙先海等人在客厅内阻挠闻讯赶来的房东等人,不许解救受害人。此时,钟双喜仍然在女生宿舍内反抗,刘志平、刘庆云等人为制止受害人呼救和反抗,将其压在地上,刘庆云、刘志平用湿毛巾按在受害人嘴上,致其窒息死亡。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被捂闷口鼻部造成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刘志平、刘庆云、蒋才付、王永、罗定波、卿玉华、黄伟、孙先海等人从事有组织的非法传销活动,为将受害人拉入非法传销组织中来,不顾受害人反对,在蒋才付的指挥下,采取暴力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程士华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