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运送的是鲜鱼,你想把我怎么样?”
每当面对车辆驾驶员明知自己违法,却还敢理直气壮地这样喝斥,甘肃省张掖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罗易祥都很无奈,因为这些车辆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保护。
“‘绿色通道’中车辆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对交通秩序的维护与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罗易祥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通道”管理成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点。
据介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通道”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千方百计地为“绿色通道”运输车辆提供通行的便利,尽最大限度将雨雪天气给“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受阻车辆,要尽快疏导放行;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帮助联系车辆进行转运,优先安排检验鉴定后尽快放行。
“‘绿色通道’,顾名思义就是指运送鲜活农产品或瓜果蔬菜车辆的通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理应完全照顾放行。”罗易祥说,然而现实中“绿色通道”中车辆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有些甚至到了严重违法的地步,对交通秩序的维护与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罗易祥介绍,“绿色通道”中一些车辆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有:污损牌号、灯光不全、安全设施不全、超载、超速等,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对交通秩序的管理与交通事故的预防有相当的影响力。
“比如夜间行车灯光不全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之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存在,更容易造成机动车刹车距离过长、惯性过大引发事故。污损牌号,号牌不清又对交通事故的侦破带来一定的难度。”罗易祥举例说。
据记者了解,一些车辆明显存在违法行为,但因为受“绿色通道”的保护,经过交警教育放行后不久就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诸如“超载翻车、洋葱撒了半里地”这样的新闻也时常见报端。
不仅如此,有些“绿色通道”车辆驾驶员态度蛮横,明知违法而不知更正,甚至理直气壮责难交警,受“绿色通道”政策保护,驾驶员在接受检查时更是理直气壮地喝斥民警:“我运送的是鲜鱼,你想把我怎么样?”,有的甚至干脆不停车接受检查。
“交通安全法的本义就是要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为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通行环境。”罗易祥说,交警在查获“绿色通道”车辆违法行为时多为教育放行,要求驾驶员自行更正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样做是很好的,然而有些“绿色通道”驾驶员就是不买帐,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甚至超载己经百分之好几百、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就是不主动改正,这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点。
作者: 周文馨 责任编辑:群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