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价格门官司一年未了 判决书错别字添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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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6-18 查看次数:2028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劵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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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的“价格门”事件,从去年5月8日发生至今已经一年有余,期间原被告双方经历了角色互换、管辖权之争及数次开庭,终于在不久前的6月8日,双方得到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遗憾的是,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的错别字,尤其是关键内容上的错别字,让消费者王先生啼笑皆非,这场因为厂家“不认真”而起的官司,却由法院的“不认真”继续着……
2008年5月8日,“中国最大的电脑电器网上商城”——京东商城在其网站上将一款海尔2匹立式冷暖空调以“0”元促销,包括上海王先生在内的诸多消费者按照网站的购买流程,以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款促销产品。事件发生后,京东商城在网上发表声明,表示这个“0”元的价格是员工失误所致,向消费者致歉并取消了所有购买这款0元空调的合同。
“价格门”事件,让京东商城一时间名声大噪,如果事情至此结束,应该可以被营销专家们视为一个经典的传播案例。但是,在众多购买者中,上海的王先生却非常的“不配合”,他认为这个“0”元,不是京东商城的失误所为,而是有意为之,并要求京东商城按照合同履行承诺。由此,双方的拉锯战开始。
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维权行动中,这又是一起“较真”的案例。京东商城因为自己的不认真,希望消费者也别认真:0元空调不可能。而王先生认真的认为京东商场就是认真的:0元空调可以有。京东商城不愿意为不认真付出代价,而王先生愿意为自己的认真付出代价——持续至今的官司。
但是,王先生发现,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在“认真”。京东商城的“0”元空调尚有认真和不认真之辩,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却只有“不认真”一种解释了。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存在多处错别字,尤其是在某些关键部位的错别字,直接导致了语意的满拧。比如判决书中的“由于原告的此次单方错误意思表示己导致显示公平的后果,故原、被告间的该网上买卖合同己构成重大误解”中表述为“显示公平”,既然是“显示公平”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公平的,为什么后面有说是构成“重大误解”呢??显然,这个“显示公平”,应为“显失公平”。
在判决书这个“结果”上所体现的“显失认真”,王先生的确有权质疑其判决“过程”中“显失认真”,王先生表示,他将继续上诉,除了进一步厘清他所认为的一审判决书上的诸多矛盾和疑点,至少也能重新得到一份“显示认真”的判决书。
厂商“标错”价格,京东商城并非第一家。2004年,IBM在其中国官方网站以1元价格出售当时市价1600元左右的康宝光驱,引发抢购狂潮。尽管事后IBM表明这是其市场活动中的人为错误,但是同时也表态“作为一家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恪守客户承诺的公司,IBM不仅为客户带来商业价值,更是客户最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为此,IBM愿意按照相关手续、流程来完全履行所有在线订购意向。2008年,戴尔中国官方网站将其原售价为8999的一款显示器以2515元出售,引发抢购。事后,戴尔承认错标价格,并声明其网站错标液晶显示器价格期间生成的有效订单将按照正常订单处理。2003年10月份,日本大型综合商社——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在公司网站上错误地将出售的电脑价格标为实际价格的10%,事后,丸红株式会社仍然按这个1折的价格出售了这批电脑。
凡此种种,履行承诺的厂商们都在“吃亏是福”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因此,尽管此前的诸多案例中并没有出现一分钱不要的“0”元的标价,但从营销的角度来说,并非没有可能。因此,如果真是营销伎俩的话,如果没有王先生的“较真”,京东商城此举堪称完美,但是遭此变数,也是提醒了广大商家,再要把消费者当猴耍的话,这样的“王先生”将越来越多,到时候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如果真是一时失误的话,那么对于一家立足长远企业而言,很多时候需要的不仅是知错就改的果断,更需要的是将错就错的智慧和担当。
作者:贺骏 责任编辑:群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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