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法治经纬 -> 内容  

借刀给劫匪使用也构成抢劫罪

郑州中原宣判一起抢劫案
  发布日期:2009-9-12  查看次数:1956  来源:正义网
 
 

 

    本报讯(张胜利 孙玉明 朱艺枝) 明知老乡要去抢劫,仍将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交给其使用,既没有参与作案也没有分赃的大学生郭某日前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另一被告人戚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5日下午,郭某(未满18周岁)的老乡戚某(未满18周岁,学生)因为身上没钱就和朋友孟某(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一起来找郭某借钱。郭某没钱,戚某就让郭某去借把刀使使,并告诉郭某是抢钱用的。郭某出于义气,将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交给二人。戚某、孟某于2007年9月5日晚在郑州市某银行门口,对正打电话的被害人赵某进行抢劫,孟某、戚某用匕首将赵某扎伤,并抢走手机后逃跑。经鉴定,赵某所受伤为轻微伤,所抢手机价值1393元。

  第二天凌晨,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将戚某抓获。当天上午,郭某被抓。郭某觉得自己非常冤枉,认为借刀给老乡不是犯罪。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郭某在明知被告人戚某向其要刀是去抢劫的情况下,仍为戚某等人提供刀具,应认定是抢劫犯罪的共犯,但在共同犯罪中只起到辅助作用,系从犯。戚某、郭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对戚某予以从轻处罚、对郭某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认为,郭某虽然没有参与抢劫犯罪的预谋,但其明知戚某等人要去抢劫,仍提供了作案工具,属于事前知道且有犯意,没有动手和分赃并不能成为抗辩理由。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行为,不论是否参与分赃,不论是否有危害后果,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郭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办案检察官提醒,碰到类似情况,正确做法应是及时阻止他人犯罪,而不是出于哥们儿义气、朋友面子提供工具,供他人去作案。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