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和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律师国际法培训”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举行了开幕式,随后还举行了主题为“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的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白桂梅教授,来自荷兰王国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Paul.de Waart教授以及来自荷兰王国的Jurjen Pen律师,从当天下午开始为来自全国的30位律师进行国际法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将持续一周左右。
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高铭暄教授、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裴靖康(Rudolf Bekink)先生、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彭东先生和中欧法学院院长寇娜瑞克(Ninon Colneric)女士分别讲话,介绍了中欧(荷)法律交流的情况,并预祝即将进行的研讨会和培训活动圆满成功。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吴革律师主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轩教授主持随后的第一个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律师的社会责任”。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王公义认为,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是对我们律师的正确定位。目前社会对律师的偏见造成了律师执业环境的恶化,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律师的作用:我国律师在完善立法程序和法律体系、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王公义认为律师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要处理好维护当事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而荷兰律师Jurjen Pen则认为,当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律师仍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虽然律师这样做可能会承担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玉文女士主持第二个研讨会,主题是“法治的全球化与法律的本土化”。参加研讨的学者和律师一致认为法治的全球化是一个趋势,中国法律杂志执行总编辑董彦斌从服饰文化(以西服为例)的入手,认为法治的全球化应该是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科院教授刘志伟更有深刻的体会,挂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他认为,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借鉴西方经验让律师提前介入对检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比如律师在起诉前与检察官交流证据节省了司法资源,另外律师参与量刑建议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法律的本土化,来自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的王振宇律师认为,司法机关强调法律本土化但不应该打着本土化的旗号来做着违背法治精神的事情。
来自全国11个省区市的30名律师作为该培训项目的第一期学员,将重点学习国际法的有关知识以及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作用。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负责人赵双良律师作为第一批学员参加了培训。王慧燕、刘小鹏律师参加了第五、六期培训。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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